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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传真质量主观评定方法

Method for the subjective assessment of the quality of document facsimile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文件传真质量主观评定方法》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1986-05-07
  • 执行于1987-05-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6363-1986
发布日期
1986-05-07
实施日期
1987-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32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40.70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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