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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11部分:机电式有功电能表(0.5、1和2级)

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a.c)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Part 11: Electromechanical meter for active energy(classes0.5、1and2)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11部分:机电式有功电能表(0.5、1和2级)》由TC104(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4SC1(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能测量和负荷控制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等

主要起草人 林炳海徐民雷惠博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8-06-30
  • 执行于2009-0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7215.311-2008
发布日期
2008-06-30
实施日期
2009-01-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5283-1994
中国标准分类号
N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7.220.20
归口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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