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quirements for recycle and treatment installation of disused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国家标准《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郭伟祥 、蒋京鑫 、王丽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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