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cycling and treatment requirements for telecommunication infrastructure equipment
国家标准《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由339-2(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
主要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UT斯达康(重庆)通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蒋京鑫 、郭伟祥 、刘妍 、卢春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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