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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移动石质文物修复操作规程

地方标准-重庆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不可移动石质文物修复操作规程》由重庆市文物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人 蒋思维陈卉丽冯太彬韩秀兰尹爱民刘婷婷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12-30
  • 执行于2018-06-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T 843-2017
发布日期
2017-12-30
实施日期
2018-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Y 85/89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75
归口单位
重庆市文物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813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不可移动石质文物的修复: a)区县级以上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石质文物,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b)区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石质文物点,及确有保护价值的不可移动石质历史遗留物。 c)其他符合或部分符合不可移动石质文物的可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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