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由山西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参与起草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 、山西警察学院 、山西树德律师事务所 。
主要起草人 褚万里 、杨昆 、张雪梅 、李新生 、张钧 、赵学刚 、张建业 、岳福珍 、蔚凤梁 、杨常胜 、杨虎生 、章运良 、杨德贵 、常丽军 、李军 、郭新民 、冯峥嵘 、李喜顺 、张宏昭 、郝二柱 、王志胜 、姚勇 、李博 、陈雁林 、王强 、苏姗 、史京辉 。
备案号:58274-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和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自行协商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