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白鹤拳表演服务规范》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永春县教育局 、永春县旅游事业局 、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政府 、福建永春县永春拳协会 、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李伟炷 、魏超 、刘松宝 、陈吉林 、钟燕珑 、赵明义 、曾显权 、林志杰 。
备案号:58258-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白鹤拳表演的术语和定义、表演要求、标识导引、安全、卫生、经营管理、演出设施设备的配置及使用维护、服务设施、表演质量考核、评价、改进与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白鹤拳表演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