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污染河道综合整治与水质持续保持技术》由天津市水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天津大学 。
主要起草人 王雨 、赵欣 、苗茁 、宗绍利 、田勇 、田一梅 、刘钰 、吴卿 、黄建军 、回庆 、耿 。
备案号:57835-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水质状况劣于地表水V类水体水质标准的河道治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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