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由四川省教育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指导中心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 、宜宾市学校后勤保障指导中心 、四川省中初等学校环境建设与后勤管理协会 、内江市学校后勤 。
主要起草人 王方文 、仲先 、张泽军 、杨兵 、徐永和 、王国强 、刘文钦 、田定奎 、唐林 、柳晓玲 、徐勇 、徐光旭 、付仲勋 、郑邦顺 、张华林 、何山 、罗时茂 。
备案号:57304-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食堂建筑、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食堂设备、食堂管理、应急处置、监督与检查及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幼儿园的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