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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耐盐性鉴定评价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大麦耐盐性鉴定评价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乔海龙陈和陈健沈会权陶红臧慧栾海业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12-01
  • 执行于2018-01-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325-2017
发布日期
2017-12-01
实施日期
2018-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3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6976-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麦耐盐性鉴定及评价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种子萌发期耐盐性鉴定及评价、大麦幼苗至成熟期耐盐性鉴定评价及大麦耐盐性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沿海盐渍化区大麦耐盐性的鉴定与评价。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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