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粮油作物技术指导站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杨力 、严国红 、刘洪进 、李长亚 、王爱民 、朱国永 、周艳 、王文斌 、金鑫 、任仲玲 、何冲霄 。
备案号:56972-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盐稻11号”栽培技术的品种特性、产量指标、育秧、机插、大田管理及生产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盐城稻麦(油)两熟地区,本省生态条件相似的地区也可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