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海洋环境观测浮标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海洋预报台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主要起草人 张友权 、林竹明 、林法玲 、曾银东 、林梅辉 、林航 、张建涛 、付晓 、裴亮 、林海潮 、黄大朋 。
备案号:57092-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环境观测浮标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设备设施管理、运行管理、维修与维护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环境观测浮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