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 “老头松”改造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水土保持试验站 、长汀县水土保持事业局 。
主要起草人 林敬兰 、陈善沐 、岳辉 、夏卫平 、谢建华 、曾河水 、陈明华 、林根根 、郑义文 、唐丽芳 、陈锐琼 。
备案号:57088-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治理中“老头松”改造的术语和定义、治理原理及治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红壤丘陵区中强度水土流失、每公顷马尾松不少于1600株、植被覆盖度45%~60%的马尾松林地治理,其它水土流失林地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