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轻型强化木质装饰板技术条件》由福建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国家人造板及林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绿欧家居有限公司 、龙岩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明市林业局 、中汇建筑集团有限公 。
主要起草人 池永亮 、李晨熙 、吴景贤 、林青 、管义榕 、吴祖顺 、陈建新 、王永闽 、叶新强 、钟勇 、陈祖贵 、陈友灿 、吴承彬 、宋仁钢 、谢根旺 。
备案号:57061-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强化木质装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0.60 g/cm3 ~0.80 g/cm3 的纤维板为基材,以浸渍胶膜纸为饰面材料的轻型强化木质装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