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金镶玉 错金银首饰》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测试技术研究所 、华昌珠宝有限公司 、福建省贵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莆田黄金饰品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林园 、张新忠 、林方正 、林若祥 、黄近丹 、陈春发 、陈苒 、林珊 。
备案号:57561-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金镶玉中错金银首饰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金含量999‰以上的足金为原料制作的金镶玉错金银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