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炉用管式水冷设备技术条件》由冶金机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烟台国冶冶金水冷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韩文春 、黄聪仕 、柴君 、严伍臣 。
备案号:6016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炉用管式水冷设备的技术要求,检验、试验方法与规则,标志、包装、贮运和安装与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炼钢电弧炉、钢包精炼炉、矿热炉等电炉用管式水冷设备(包括水冷炉盖、上部炉体、水冷炉壁、偏心区盖板、水冷炉门与水冷炉门框及水冷烟道等水冷件)。其他冶金炉用管式水冷设备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汽化冷却型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