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吸收性明胶海绵》由国家食品医药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案号:6033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明胶为原料,无菌、不溶于水的可吸收性明胶海绵。本标准规定了可吸收性明胶海绵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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