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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VOCS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地方标准-重庆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VOCS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邓力郭志顺朱明吉罗财红等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10-10
  • 执行于2017-12-3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T 679-2016
发布日期
2017-10-10
实施日期
2017-12-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
归口单位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617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乙硫醇的测定。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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