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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拌沥青混凝土热风式再生工艺规程

地方标准-安徽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厂拌沥青混凝土热风式再生工艺规程》由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公路学会筑机专业委员会福建铁拓机械有限公司安徽省现代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起草人 杨柳青徐炬平汤峰汪洪波陶涛王希仁王茂和陈欣王文全何杰保苏原豊潘希姣相象文陈德高岱乐张卫华丁恒李连进张长安吴国进马卫民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9-27
  • 执行于2016-10-27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2727-2016
发布日期
2016-09-27
实施日期
2016-10-27
中国标准分类号
Q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
93.080.20
归口单位
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主管部门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640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拌沥青混凝土热风式再生工艺的术语和定义、再生设备装备要求、再生工艺、节能环保及相应的质量监控与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的厂拌热再生。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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