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金属路灯杆通用技术条件》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安徽省天路公路桥梁养护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巫绪康 、左维诚 、开军 、汪华 、石剑凌 、刘长虹 、庄稼 、徐林 、章全奎 、陈文斌 、沈敬平 、周瑾 、贾亮 。
备案号:56491-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路灯杆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高度不大于 20 m、设置在道路和公路两旁、安装照明灯具、提供局部照明的金属路灯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