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商通用能力要求》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国氢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宁青 、许张红 、吴珑 、徐海群 、唐述强 、孟宪伟 、王四建 、许冶 、周成伍 、孙华磊 、金俏昀 。
备案号:5646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商(简称运营服务商)资格要求、能力要求、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能力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安徽省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的运营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