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广南八宝米》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南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云南八宝贡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贵洪 、杨飞 、焦兰 、吴芳 、资金龙 、陆坤华 、邓金玉 、李仕刚 、王建兵 、胡校章 、杨继夕 、罗正中 、袁萍 。
备案号:5549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广南八宝米的术语和定义、保护地域范围、自然环境、品种、栽培管理、加工工艺、质量要求、试检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广南八宝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