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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Part 3: Classification of areas where combustible dusts are or may be present

国家标准 推荐性 即将实施

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刚李江王军郑振晓杨利李书朝刘姮云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12-29
  • 执行于2018-07-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2476.3-2017
发布日期
2017-12-29
实施日期
2018-07-01
全部代替标准
GB 12476.3-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K35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60.20
归口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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