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交流电弧炉供电技术导则 供电设计》由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奇志 、刘广文 、张豫川等 。
备案号:5988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由330kV及以下电压等级供电的不小于70t交流电弧炉的供配电系统。 其它容量的交流电弧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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