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第2部分:数据采集技术要求》由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阳冬波 、高博 、周刚等 。
备案号:5967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
本部分适用于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采集汽车维修电子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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