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河豚毒素检测方法》,主管部门为国家海洋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国家海洋局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伟珠 、易瑞灶 、袁玲玲 、洪碧红 、张怡评 、洪专 、晋文慧 。
备案号:5978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贝类、鱼类中(不含其制品)河豚毒素的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本标准适用于贝类、鱼类中(不含其制品)河豚毒素的测定。 本标准对河豚毒素的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25 mg/kg。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