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天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 、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洑春干 、薛定 、王家振 、王绍洋 、张掖辉 、王恒 、刘兴 、林建 、宋芳芳 。
备案号:5524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车用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的应用和管理,用于车用气瓶应用过程的动态监管。
DB11/T 3006-2017 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DB13/T 3006-2017 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DB22/T 2721-2017 车用气瓶电子标签
DB31/T 418-2010 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DB37/T 1199-2009 气瓶用电子标签标识规范
DB21/T 2030.1-2012 危险化学品的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第1部分:气瓶电子标识代码
DB32/ 1932-2011 气瓶条码应用管理规范
DB65/T 3537.3-2013 车用气瓶电子标识第3部分:标签
SB/T 11083-2014 商品用电子标签应用规范
DB21/T 2030.2-2012 危险化学品的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 第2部分: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