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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洑春干薛定王绍洋宋芳芳宋钧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4-14
  • 执行于2017-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3007-2017
发布日期
2017-04-14
实施日期
2017-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24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
归口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524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常温下以气态使用的混合气体(含标准气体)气瓶充装。 其他特殊用途的混合气体气瓶(含标准气体) 充装亦可参照使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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