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庭服务 母婴护理服务规范》由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辽宁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邱学思 、李丹莉 、付华 、董伟 、从彬 、邹颖 、孙化敏 。
备案号:40239-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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