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连平鹰嘴蜜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平县农业局 、连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骆房增 、吴超 、谢文杰 、骆韵芳 、赖建华 、禤友强 、陈素华 。
备案号:5429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连平鹰嘴蜜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连平鹰嘴蜜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