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枇杷栽培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仙游县仙溪果业专业合作社 、福建省仙游县必发种植业专业合作社 、莆田市经济作物管理站 、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刘坤泳 、朱德炳 、刘国荣 、陈天佑 、林元清 、刘小明 、彭金瑞 、蔡斯明 。
备案号:4505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枇杷栽培的建园条件、建园、定植、树冠管理、土壤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产区种植的解放钟、早钟6号、长红3号、贵妃、白梨、乌躬白等枇杷品种的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