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灵芝菌种》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食用菌菌种场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食用菌开发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姜邻 、唐利民 、杨俊辉 、王蓓 、贾定洪 、谢丽源 、贾英 。
备案号:4421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灵芝菌种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灵芝母种(一级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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