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瘦肉型商品猪肉》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东地区畜牧兽医站 、互助县畜牧兽医站 。
主要起草人 周文钧 、吴延明 、杨仪正 、汪 、玮 。
备案号:13858-2003。
备案公告: 2003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瘦肉型商品猪肉的定义、技术及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来自非疫区的猪,屠宰后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的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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