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海陵尖叶香莴苣》,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蔬菜协会 、泰州市蔬菜生产指导服务站 。
主要起草人 李锦 、范荣春 、范正辉 、赵婷婷 。
备案号:24130-2009。
备案公告: 2009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海陵尖叶香莴苣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泰州及生态条件相似的地区所生长的海陵尖叶香莴苣(以下简称莴苣)的收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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