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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

地方标准-广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通用要求及评价方法》由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清华大学/北京亿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广东康盈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何文英 、朱宁 、张鸿展 、王益群 、黄萍 、刘晓静 、黄创绵 、刘晓臣 、张禾 、邓小芝 、傅超 、赖璐 、白日见 、曾剑锋 、黄鲲 、魏国华 、阮旭松 、邱海赵 、戴伟杰 、朱燕 、徐征鹏 、黄祖雄 。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12-18
  • 执行于2016-04-18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777-2015
发布日期
2015-12-18
实施日期
2016-04-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
归口单位
广东省电动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274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商用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模块的技术要求、性能评价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三类电动商用车用动力锂离子蓄电池模块。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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