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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 浦城薏米

地方标准-福建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浦城薏米》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浦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浦城县农业局浦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浦城县木樨园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林卓金龙黄金星廖水荣徐良华张季芬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09-05-26
  • 执行于2009-05-3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942-2009
发布日期
2009-05-26
实施日期
2009-05-30
中国标准分类号
B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60
归口单位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6462-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浦城薏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浦城薏米。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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