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产品干燥设备 试验鉴定规范》由广东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
主要起草人 曾筱鸿 、洗干明 、张汉月 、李弘业 。
备案号:16772-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蔬菜、食用菌类、茶叶、荔枝、龙眼等农产品干燥设备(以下简称干燥设备)的试验条件及性能试验和生产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干燥设备的各种类型鉴定试验和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根据机型特点和试验目的不同,允许有所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