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鱼类加工副产物酶法提取胶原蛋白(明胶)技术规范》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许永安 、吴靖娜 、王茵 、位绍红 、苏捷 、廖登远 。
备案号:42739-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生产胶原蛋白的鱼类加工副产物的原料、工厂选址、设施和生产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加工副产物(鱼皮、鱼鳞)为原料,采用酶法提取胶原蛋白(明胶)的生产。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