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净含量技术要求》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广州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和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林彬 、洪东旭 、林旋琴 、刘启敏 、王伟 、吴伟民 、刘旭晖 、池鲁强 、黄锋 、黄甦 、侯健生 、郑惠政 。
备案号:27994-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净含量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对使用中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重和残液量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瓶重和残液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本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