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动物源性样品采集操作规程》由四川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兽药监察所 。
主要起草人 岳秀英 、葛荣 、程江 、吴晓岚 、陆强 、孙吉 、李然 。
备案号:4950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细菌分离的动物、动物组织及其产品中的样品采集、管理和保存运输等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细菌分离的各种动物、动物组织及其产品的样品采集、管理和保存运输。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