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森林抚育技术规程》由四川省林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
主要起草人 周立江 、唐巍 、王峰 、李仁洪 。
备案号:4419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抚育的对象、条件、措施、方法和开始期、间隔期、抚育强度等技术指标,以及森林抚育工作的调查设计、施工作业、档案管理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起源、不同经营强度的用材林、防护林的幼龄林、中龄林的抚育。 本标准不适用于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和薪炭林的森林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