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棉花缓释复合(复混)肥料》,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金国清 、金政辉 、刘昆 、郑曙峰 、林枫 、徐为宁 、洪怀中 、杨友坤 、张文明 。
备案号:44029-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棉花缓释复混(复合)肥料的术语及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标识、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复混(复合)肥料工艺生产的、主要应用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棉区的棉花缓释肥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硫包衣尿素(简称SCU)等无机包膜的肥料、脲甲醛缓释肥料、利用硝化抑制剂或脲酶抑制剂技术延缓养分形态转化的稳定性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