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皮鞋、皮箱、皮包商品标识》,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鉴正皮革质量检测技术中心(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 。
主要起草人 李方舟 、缪月华 、盛放 、林正忠 、沈丽珠 、胡玲娣 。
备案号:5011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皮鞋、皮箱、皮包商品标识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标识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的日常穿用鞋类及皮箱、皮包商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用鞋以及工业皮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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