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矿山植被恢复技术规程》由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YNTC0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 、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主要起草人 李基平 、方向京 、杨家伟 、李永祥 、刘新华 、张建云 、程汝青 、陈剑英 。
备案号:4430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采选过程中,矿区植被恢复技术设计、排土场、露天采场、尾矿库、矿区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石场的植被恢复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砂石矿等的植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