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青海省种羊鉴定程序》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
主要起草人 范涛 、颜寿东 、焦小鹿 、王煜 。
备案号:18162-2006。
备案公告: 200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种羊鉴定的术语和定义、鉴定目的、鉴定方式、鉴定时间和年龄、鉴定组织和准备、鉴定方法、组群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内饲养的细毛羊、半细毛羊、藏羊、绒山羊及由国内外引进的各类绵山羊品种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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