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老年精神关爱服务规范》由江苏省老龄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老龄产业协会 、江苏省老年学学会 。
主要起草人 张书 、钱荣富 、顾长青 、梁彦芳 、张伟新 、张建平 、郭宁 、刘颂 、张俊 、张燕琴 。
备案号:5351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老年精神关爱的机构、场所及设施设备、人员、服务、投诉处理以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老年精神关爱服务的各类福利性机构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