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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联合收割机 通用技术条件

地方标准-山东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水稻联合收割机 通用技术条件》由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常林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波栗慧卿王永建吴修文潘科峰张自振陈淑娣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10-22
  • 执行于2013-11-2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T 2425-2013
发布日期
2013-10-22
实施日期
2013-11-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B9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60.50
归口单位
山东省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0871-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联合收割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联合收割机)。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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