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淡水养殖废水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李宝华 、孙广明 、孙晓旺 、孙万胜 。
备案号:17067-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7号 。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养殖的废水排放(包括工厂化、温棚、网棚等养殖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