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西藏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规程》由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尼洋河养殖场 、林芝地区农牧局 。
主要起草人 强巴曲扎 、徐平 、曾强 、郑应义 、黄亮 、李景辉 、黄鹏程 、丹多 、任勃勃 、吴寒梅 。
备案号:22868-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6号 。
适用于年出栏量50头以上规模猪场生产符合《无公害食品 猪肉》标准的无公害生猪,养猪专业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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