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芦荟生产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花卉科学技术推广站 、珠海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珠海市农业局 、珠海市旭日农业芦荟生产基地 、珠海市库拉芦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文 、容标 、张少良 、高红霞 、邓远平 、陈明波 、张全波 。
备案号:17242-2005。
备案公告: 2005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芦荟生产的术语和定义、规范化生产芦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库拉索芦荟规范化的生产,其他品种的芦荟生产可参照执行。